《 痞帅历险记 》小说主要是围绕着 汤姆 妹妹 的故事展开,是作者佚名精心打磨的西方奇幻书籍,它的内容文情并茂,文采斐然,推荐给大家。《痞帅历险记》小说精彩试读:第1章雨后的白银港贫民区“碎瓶巷”,空气里弥漫着腐水、廉价麦酒和铁锈的混合气味。狭窄的巷道两侧,歪斜的木屋挤得像醉汉的牙齿,晾衣绳横七竖八地挂着打补丁的衣衫,水滴顺着破布边缘落下,在泥泞的地面砸出细小的坑洼。“漏壶”酒馆的橡木门被推开时,铰链发出垂死般的呻吟。“他死了。”痞帅说。
第1章
雨后的白银港贫民区“碎瓶巷”,空气里弥漫着腐水、廉价麦酒和铁锈的混合气味。狭窄的巷道两侧,歪斜的木屋挤得像醉汉的牙齿,晾衣绳横七竖八地挂着打补丁的衣衫,水滴顺着破布边缘落下,在泥泞的地面砸出细小的坑洼。
“漏壶”酒馆的橡木门被推开时,铰链发出垂死般的呻吟。
“他死了。”痞帅说。
他站在酒馆门口,雨水顺着黑色的短发滑进衣领。十九岁的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有眼睛深处沉着某种冰冷的东西,像是沉在河底的石头。
酒馆里稀稀拉拉坐着五六个人。吧台后面,老吉姆正用一块脏得辨不出原色的布擦杯子,听见声音抬起眼皮,又垂下去。
“谁死了?”角落里一个缺了门牙的老头含糊地问,手里的麦酒碗晃了晃。
“小指头。”痞帅走进来,靴子在木地板上留下湿漉漉的脚印。他走到吧台前,从怀里摸出两枚铜星币放在台面上,“黑麦酒。要最烈的那桶。”
老吉姆没动铜星币,只是看着他:“小指头?那个总跟在你们屁股后头、手指细得像竹签的小子?”
“嗯。”
“怎么死的?”
“码头鼠帮的人抢了他今天搬货挣的七个铜星币。”痞帅的声音很平,平得像在说别人的事,“他反抗,被捅了三刀。一刀在肚子,两刀在胸口。我赶到时,血已经流干了。”
酒馆里安静了一瞬。缺门牙老头咂了咂嘴:“七个铜星币……啧。不值当。”
“对码头鼠帮来说值当。”另一个坐在阴影里的中年人开口,声音沙哑,“他们上个月抢了我三枚银鹿币的货款,我老婆的药钱。我去讨,被打断两根肋骨。”他掀起衣角,露出肋下青紫色的淤痕,“看,还没好全。”
痞帅转过身,看向说话的人。那是街尾杂货铺的老板汤姆,一个总是佝偻着背、眼睛不敢直视人的老实人。
“你没报城防队?”痞帅问。
汤姆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,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弧度:“报城防队?小伙子,你在这条街上活了多少年?城防队的人来了,先收你五个铜星币的‘报案费’,然后问你有没有证据。等你哆哆嗦嗦说出是谁干的,他们会点点头,说‘知道了,等着’,然后转头就去码头鼠帮常去的赌场,把你说的话原封不动卖给他们,再收一份钱。最后呢?最后我的肋骨会从两根变成四根。”
老吉姆终于动了。他弯下腰,从吧台底下抱出一个小木桶,拔掉塞子,浓烈的酒气瞬间弥漫开来。他倒了一碗推到痞帅面前,又把那两枚铜星币扫进抽屉。
“喝吧,算我请。”老吉姆说,“小指头那孩子……上次来我这里,还说要攒钱给他妹妹买双新鞋。他妹妹才八岁,冬天光脚踩在石板上,冻得发紫。”
痞帅端起碗,一饮而尽。液体像烧红的刀子从喉咙一路割到胃里,他却连眼睛都没眨。
“所以就这样了?”他放下碗,目光扫过酒馆里的每个人,“每个月交钱,被打,被抢,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掉,然后继续交钱,继续被打,继续等死?”
第2章
“不然呢?”缺门牙老头嗤笑,“小伙子,这里是碎瓶巷。白银港有十二条贫民巷,咱们这是最烂的一条。为什么叫碎瓶巷?因为住在这里的人就像摔碎的酒瓶子,碎片扎人,但自己早就烂透了。码头鼠帮、赤潮帮、疤脸那伙人……他们抢,他们打,他们杀,因为这里没人管。城防队不管,商会不管,议会那些老爷们更不会管。咱们就是野草,自生自灭。”
汤姆低下头,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木桌边缘的裂缝:“我试过搬家。攒了三年钱,去年终于够在‘青石区’租个小铺面。手续都办好了,搬家前一天晚上,码头鼠帮来了十个人,把我铺子砸了,钱抢了,还说我要是敢走,就把我儿子从桥上扔下去。我儿子才五岁。”
他又掀起衣角,这次露出的是背上交错纵横的旧疤:“这是他们用皮带扣抽的。抽一下,问一句‘还走不走’。我喊了二十遍‘不走了’,他们才停手。”
酒馆里又陷入沉默。只有雨水从屋檐滴落的声音,嗒,嗒,嗒,像是倒计时的钟摆。
痞帅看着碗底残留的酒液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抬起头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晰得可怕:
“从明天开始,这条街归我管。”
缺门牙老头愣了一下,随即哈哈大笑,笑得前仰后合,露出空洞的牙床:“你?你管?小伙子,你是不是刚才那碗酒喝傻了?你拿什么管?码头鼠帮有三十多号人,人人手里有刀!你见过他们的头儿马尔科吗?那家伙壮的像头公牛,上次一个人把‘铁匠乔’的胳膊拧成了麻花!”
“我见过。”痞帅说,“三天前,在鱼市。他抢了一个老太太的鱼篓,因为老太太没交够这个月的‘摊位税’。老太太跪着求他,说那是她一天的口粮。马尔科把鱼篓踩烂,鱼在地上跳,他一边笑一边踩,把每一条鱼都踩成肉泥。”
汤姆打了个寒颤:“那你还要……”
“正因为见过,所以我要管。”痞帅打断他,站起身,“听着,我不需要你们现在就信我。我只要你们做一件事:从明天太阳升起开始,‘漏壶’酒馆往东三条街,往西两条街,这范围内的所有店铺、摊贩、住户,不用再给码头鼠帮交一个铜子儿。”
老吉姆的眼睛眯起来:“然后呢?码头鼠帮的人来了,你挡?”
“我挡。”
“你怎么挡?就凭你,还有那个整天挥舞着棍子乱跑的傻大个布鲁克?”
“还有我。”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。
所有人转过头。门口站着个身材瘦削的女人,约莫二十五六岁,深褐色的头发在脑后束成简单的发髻,脸上没什么血色,但一双灰绿色的眼睛锐利得像手术刀。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长裙,外罩一件打了补丁的深色斗篷,手里拎着个磨损严重的皮包。
“哑医艾拉。”老吉姆认出了她,“你怎么来了?”
第3章
“听说小指头死了。”艾拉走进来,没看其他人,径直走到痞帅身边,从皮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放在吧台上,打开,里面是几排用软木塞封好的小玻璃瓶,瓶里装着各色粉末和液体,“这些是止血粉、消炎膏和镇痛剂。如果你们决定跟他干,会用得上。”
缺门牙老头盯着那些瓶子,眼神复杂:“艾拉,你可是这条街上唯一懂医术的人。连码头鼠帮的人受伤了都要求你。你掺和这事,不怕把自己搭进去?”
艾拉拿起一个装白色粉末的小瓶,轻轻摇了摇:“我三年前从暮西王国逃到这里,原因是我毒哑了一个想用我的药去谋杀政敌的贵族。那家伙的喉咙肿了三个月,最后因为没法进食,活活饿死了。我既然能用一瓶药让人永远闭嘴,自然也能用别的药让不该说话的人永远开不了口。”
她的声音很轻,甚至算得上温和,但酒馆里的温度似乎骤然降了几度。
汤姆吞了口唾沫:“可……可你们就三个人。码头鼠帮有三十多个!”
“现在是二十九个。”痞帅说,“小指头临死前,用藏在袖子里的削皮刀划开了其中一个人的喉咙。那小子平时连杀鸡都不敢看,最后却带走了个陪葬的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再次扫过酒馆里的每一张脸:“我不需要你们拿起刀跟我一起拼命。我只需要你们做一件事:从明天开始,如果码头鼠帮的人来收钱,你们就说,钱已经交给‘痞帅’了。如果他们问痞帅是谁,就说,是这条街的新规矩。”
“然后呢?”老吉姆问,“他们肯定会来找你。”
“那就让他们来。”痞帅说,“我会在‘漏壶’等着。一次,两次,三次。只要他们来,我就打。打到他们不敢再来,打到他们明白,从今往后,这片街区的钱,只有我能收。”
缺门牙老头摇头:“疯了,你绝对是疯了。马尔科会把你撕成碎片,然后吊在巷子口示众。上次有个外乡人不服,就被吊了三天,最后被野狗啃得只剩骨头。”
“那就让他来撕。”痞帅转过身,朝门口走去,到门边时停下脚步,没有回头,“明天,规矩生效。愿意信的,可以继续做生意。不信的,可以继续给码头鼠帮交钱,然后继续被打断肋骨,继续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威胁从桥上扔下去。”
他推开门,雨水和潮湿的风灌进来。
“选择在你们自己。”
门关上了。酒馆里安静了很久。
汤姆盯着自己碗里浑浊的麦酒,忽然开口:“老吉姆,你觉得他能成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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